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主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我校历年来识大体,讲大局,全方位资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图看懂我校的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校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资助标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5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500元。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每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复学后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6、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补偿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7、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天不超过2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0元。
8、校内奖学金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设立优秀学生(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9、企业奖学金
学校利用企事业单位资助资金,设立步长奖学金、爱迪尔珠宝奖学金、戴梦得奖学金等。
10、绿色通道
我校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