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学年勤工助学工作,根据《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勤工助学管理规定(暂行)》(陕商院[2011]150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由用工单位申请,经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审定会研究,确定本学年首批设置勤工助学岗位152个,具体分布如下:
用工单位 |
岗位数 |
二级学院 |
岗位数 |
图书馆 |
50 |
教务处 |
8 |
信工学院计教中心 |
30 |
后勤保障处 |
3 |
体育部 |
10 |
党委工作部 |
3 |
医药学院 |
6 |
党政办公室 |
3 |
创新创业学院 |
3 |
团委 |
3 |
经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3 |
思政教研部 |
2 |
人力资源处 |
1 |
创新学院 |
2 |
招生与就业处 |
22 |
学生工作处 |
3 |
合计 |
152 |
二、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如下表:
二级学院 |
推荐名额 |
二级学院 |
推荐名额 |
财务会计学院 |
30 |
国际经济学院 |
10 |
医药学院 |
40 |
信息与工程学院 |
15 |
文化与艺术学院 |
25 |
珠宝学院 |
8 |
时装艺术学院 |
5 |
商学院 |
40 |
创新学院 |
25 |
国际教育学院 |
2 |
合计 |
200 |
备注: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推荐。
三、聘用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校园官网(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栏)下载并填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2.二级学院本着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优先的原则推荐上岗人选参加招聘,并在推荐学生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 学生持表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校园网及学校宣传展板上公示的岗位设置,择岗应聘,采取一人一岗,双向选择、竞争上岗。
4.招聘结束后,用工单位将聘用学生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未被选聘的学生亦可将《申请表》直接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选待岗。
四、招聘安排
1.启动仪式
时间:2017年9月28日下午16:00—17:00
参加人员:用工单位负责人、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发言代表。
2.岗位应聘(9月28日—9月30日)
各用工单位对应聘学生进行综合考察和选聘,最终确定上岗人选,进行岗前培训,同时,将结果汇总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五、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推荐选拔踏实认真、责任心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应聘;
2.用工单位要组织岗前培训,加强管理考勤。过程中,由于考勤不严、管理不慎等出现问题的,学校将追究用工单位责任,直至取消单位用工资格。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抽查各岗位用工情况和工作业绩,随时解决用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