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学生 “晨曦计划”专项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3-04浏览:10

为培养学生快乐晨读、早起健身的好习惯,营造勤奋学习、健康生活的校园氛围,学校决定在学生中开展“晨曦计划”专项活动(即:“晨读”、“晨跑”、“特色活动”),助力学生健康成长,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活动时间:

3 月 5 日-6 月 30 日早上 06:00-08:00

(二)活动地点:

晨读:南北校区室外广场和教室均可

晨跑:南校区

特色活动:各学院自行选定活动场地

二、活动对象

2023 级、2022 级全体学生

三、活动内容与参与方式

(一)晨读

各学院组织学生在校园广场或教室广泛开展晨读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晨读氛围,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优化校园育人环境,时间原则上每日晨读不低于 30 分钟。

(二)晨跑

按照《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步道乐跑”健身跑安排》(附件)执行。

(三)特色活动

各学院可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在室内外安全区域开展如健身操、八段锦、太极拳、合唱、舞蹈等学生喜闻乐见的特色活动,打造形成“一院一品”的生动局面,每次活动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20 分钟。

四、考核记录

1.各学院结合实际制定“晨曦计划”考核方式,可使用“我在校园”小程序或其他打卡工具来记录学生出勤情况。每名学生每月参加“晨曦计划”应不少于 20 次,学期应不少于 60 次。

2.各学院要加强学生“晨曦计划”的出勤考核情况,学生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加相关活动,需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学院审核备案。3.学生工作处将不定期对各学院学生参加“晨曦计划”出勤情况和活动质量进行抽查通报。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组织实施,结合专业实际对“晨曦计划”专项活动进行细化安排,制定“晨曦计划”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加,倡导 2021 级和 2020 级学生共同参与,养成良好生活学习习惯。

2.各学院要加强学生运动安全、活动安全的教育引导,认真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安全隐患。

3.各学院要加强过程管理,创新谋划,选树“晨曦计划”中表现优秀的团队和个人,广泛宣传先进典型,提升育人成效。



附件

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步道乐跑”健身跑安排



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步道乐跑”健身跑安排


一、规则说明

1.跑步日期范围:

3 月 4 日至 6 月 30 日

2.每天跑步时间段为:06:30-21:00

3.跑步区域为:南校区

4.学期运动标准为:2022 级本科学生、2023 级全体学生:男女生跑步完成

学校规定学期最低次数 50 次为合格,早操占体育成绩 10 分。

5.单次运动有效标准为:

男生:里程达到 2.0 公里,跑步配速 3-9min/km 范围内。

女生:里程达到 1.8 公里,跑步配速 3-9min/km 范围内。

6.每天只记录规定时间范围内的运动记录且关联体育成绩,超出部分仅做记录但不会关联成绩。

7.单次运动里程上限最多取 10 公里。

8.学生工作处、体育部定期将联合评选出校级“乐跑达人”予以表彰。

9.学生因身体原因无法进行跑步的,以书面申请及有效证明报送任课教师。

10.为保证锻炼效果,禁止任何作弊行为,包括使用交通工具、替人代跑等行为,乐跑后台会根据跑步分段配速、轨迹信息以及手机 ID 变更等情况分析作弊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乐跑成绩。

二、相关要求

1.学生早操工作是学校阳光体育工作中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全体学管人员和学生必须统一思想,提高对早操重要性的认识。

2.各学院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认真做好学生早操活动的组织、设计和管理等工作,保证早操出勤率和活动质量。

3.如确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早操活动的学生,应出具相关证明,经相关学院同意后以院为单位报学生工作处和体育部备案(已办理体育保健课的学生无需再次提交)。

4.学期末体育部负责录入学生早操成绩,负责对出勤数未达标的学生进行体育成绩的处理,负责对早操场地开放等管理工作。

5.如有特殊情况(下雨、节假日调休等),因故不能出操的,则由学院自行暂停出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