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步道乐跑”健身跑的通知

时间:2024-10-07浏览:10

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培养学生早起健身、快乐晨跑的习惯,积极服务学生健康成长,学校决定本学期继续开展“步道乐跑”早操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规则说明

1.秋冬季跑步日期范围:

2023级本科学生:108日至1220

2024级全体学生:108日至1220

2.每天跑步时间段为:06:30-21:00

3.跑步区域为:南校区

4.学期运动标准为:

2023级本科学生、2024级全体学生:男女生跑步完成学校规定学期最低次数40次为合格,早操占体育成绩10分。

5.单次运动有效标准为:

男生:里程达到2.0公里,跑步配速3-9min/km范围内。

女生:里程达到1.8公里,跑步配速3-9min/km范围内。

6.每天只记录规定时间范围内的运动记录且关联体育成绩,超出部分仅做记录但不会关联成绩。

7.单次运动里程上限最多取10公里。

8.学生工作处、体育部定期将联合评选出校级“乐跑达人”予以表彰。

9.学生因身体原因无法进行跑步的,以书面申请及有效证明报送任课教师。

10.为保证锻炼效果,禁止任何作弊行为,包括使用交通工具、替人代跑等行为,乐跑后台会根据跑步分段配速、轨迹信息以及手机ID变更等情况分析作弊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乐跑成绩。

二、相关要求

1.学生早操工作是学校阳光体育工作中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全体学管人员和学生必须统一思想,提高对早操重要性的认识。

2.各学院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认真做好学生早操活动的组织、设计和管理等工作,保证早操出勤率和活动质量。

3.如确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早操活动的学生,应出具相关证明,经相关学院同意后以院为单位报学生工作处和体育部备案已办理体育保健课的学生无需再次提交)。

4.学期末体育部负责录入学生早操成绩,负责对出勤数未达标的学生进行体育成绩的处理,负责对早操场地开放等管理工作

5.如有特殊情况(下雨雾霾、节假日调休等),因故不能出操的,则由学院自行暂停出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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